各有關單位:
由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組織制定的團體標準《建設工程總承包計價規范》《房屋工程總承包工程量計算規范》《市政工程總承包工程量計算規范》《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總承包工程量計算規范》已完成征求意見稿(詳見附件1~8),現公開征求意見。
請于2022年2月28日之前,將《團體標準征求意見反饋表》(詳見附件9)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至我協會秘書處,聯系方式如下:
聯 系 人:張穎
聯系電話:010-68331264
郵 箱:xueshu@ccea.pro
中價協[2022]1號-關于《建設工程總承包計價規范》等4項團體標準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pdf
附件1-《建設工程總承包計價規范》(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pdf
附件2-《建設工程總承包計價規范》(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3-《房屋工程總承包工程量計算規范》(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pdf
附件4-《房屋工程總承包工程量計算規范》(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5-《市政工程總承包工程量計算規范》(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pdf
附件6-《市政工程總承包工程量計算規范》(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7-《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總承包工程量計算規范》(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pdf
附件8-《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總承包工程量計算規范》(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9-團體標準征求意見反饋表.docx
《建設工程總承包計價規范》(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第一部分 標準的編制過程
一、項目的立項
2021 年 7 月,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以下簡稱中價協)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網站上發布了“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關于《建設工程總承包計價規范》等 7 項團體標準立項的公告”。
其后,委托有關單位承擔了《建設工程總承包計價規范》(以下簡稱本規范)的編制任務。
二、項目的啟動
主編單位接受工作任務后,立即按照要求組建編制組,并開展編制方案初稿的編制工作。2021 年 10 月 18 日,中價協在四川成都召開了本規范編制工作啟動會議,共有 45 位來自部分省造價總站(協會)、建設單位、設計院、造價咨詢企業、施工企業的編制組代表參加了會議。會議強調本規范的編制目的是以高標準引領國內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的高質量發展,有力促進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的創新、提升與進步,要求編制組在編制過程中嚴格遵守團體標準的相關規定及程序,相互協調、相互配合、互為補充。會議討論了本規范編制方案(初稿),并提出了需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三、征求意見稿的形成過程
編制組根據編制方案開始本規范初稿的正式編寫工作。在編寫過程中,編制組以多種形式召開專題研討會,以解決各種技術問題。編制組于 11 月 27 日在編制組微信工作群就市場價格波動調整、里程碑時間節點以及當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進度款時,承包人是否繼續施工等問題進行了討論。初稿形成后,主編單位在一定范圍內征求意見,對收到的 22 個單位及個人提出的 229 條修改意見進行了梳理,并逐條給出了處理意見,匯總形成了“修改意見表”,進一步完善本規范初稿并發至編制組微信工作群。編制組于 12 月 2 日通過網絡會議的形式召開了編制組內部初稿討論會。會議期間,主編單位圍繞“修改意見表”及處理意見做了詳細匯報;同時,參會專家及代表對初稿的各章節和各條目問題進行了認真討論和系統梳理。會后,編制組經進一步完善與修改,形成征求意見稿。
第二部分 標準的結構和主要內容
一、總體情況
本規范分十部分進行編制,具體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工程總承包費用項目、工程價款與工期約定、合同價款與工期調整、工程結算與支付、合同解除的結算與支付、合同價款與工期爭議的解決、工程總承包計價表式。各部分編制具體內容如下:
1.總則:編制本規范的目的,適用范圍、計價原則,與其他標準的關系等;
2.術語:工程總承包特有及相關名詞的定義;
3.基本規定:工程總承包模式條件、計價方式、計價風險;
4.工程總承包費用項目:工程總承包費用項目組成及項目清單;
5.工程價款與工期約定:一般規定、標底或最高投標限價與工期、投標報價與工期、報價與工期的評定、價款與工期的約定;
6.合同價款與工期調整:一般規定、法律法規變化、工程變更、市場價格變化、不可抗力、工期提前、延誤、計日工、工程簽證、索賠、預備費(暫列金額);
7.工程結算與支付:預付款、期中結算與支付、工期確認與結算支付、竣工結算與支付、質量保證金、最終結清;
8.合同解除的結算與支付:一般規定、協議解除合同后的結算與支付、違約解除合同后的結算與支付、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后的結算與支付;
9.合同價款與工期爭議的解決:暫定、協商和解、調解、仲裁、訴訟;
10.工程總承包計價表式:主要計價表格。
二、本規范的編制依據
1.《民法典》合同編、《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 號);
3.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民政部《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國標委聯〔2019〕1 號);
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建市規〔2019〕12 號);
5.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發改法規〔2011〕3018 號);
6.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7.《基本建設成本管理規定》(財建〔2016〕504 號);
8.住房城鄉建設部以及有關專業部委發布的建設工程費用構成;
9.《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計價計量規范》(征求意見稿);
10.《工程建設標準編制指南》;
11.FIDIC(2017 版)《生產設備和設計—施工合同條件》《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工程合同條件》。
編制組
2022 年 01 月 04 日